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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级、校级学科带头人标准 |
(1)现岗一线教师,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必须与任教学科相关相近。 (2)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,自觉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,依法从教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。 (3)模范遵守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敬业爱岗,热爱学生,为人师表。 (4)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与时俱进,主动研究国内外教育信息。转变教育观念,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实践与研究,树立正确的教育观、人才观、质量观。 (5)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(积极参加远程教育培训),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,胜任所教学科课程,做到一专多能。 (6)熟悉并掌握教育教学规律,教学基本功扎实,不断探索改进教学方法,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。在历次市区优质课评选活动中获区级以上奖。 (7)积极参加市区教研活动,带头开展本学科新课程实验。要有区级研究专题,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质量较高、有一定实用价值的教科研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、总结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相应级别的专业会议上交流。 (8)能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,至少要有一至二名培养对象。能帮助青年教师学习和树立现代教育思想,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、课堂教学、教学总结、试卷分析等能进行具体指导,有书面评价意见。 人事处摘自《南开区教学专家、名教师、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方案》 2007.4.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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